吉林长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等4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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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等*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等*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一标段: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乙五街(乙十六路-德胜大路)道路排水工程、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二标段: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预算金额:
一标段:***.**万元;
二标段:***.**万元;
预算金额: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管字[****]***号)文件附表序号*“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折扣系数*.*进行计算,收费计算基数为批复可研估算金额中建安工程费与设备费之和;
*.*最高限价: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管字[****]***号文件附表序号*“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折扣系数*.*;
*.*采购需求:*.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项目自建设起至竣工结算完成,涉及的预算执行、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依法出具上述审计内容对应的成果文件;*.因项目审计需要的其他服务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跟踪审计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财采购[****]***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项目团队须配备相应财务、工程管理、造价等专业人员至少*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中:工程造价审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且工程造价审计团队人员至少*人;工程管理审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工程管理审计团队人员至少*人;上述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年*月-**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资格证书,且财务审计团队人员至少*人,须提供本单位在职员工(****年*月-**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财务审计人员第三方委托协议;上述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 ****年**月**************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需对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应当申请回避的情况;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联关系的;最近三年内,担任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工程、管理顾问工作的;与所审计的工程结算相关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担所审计工程的概算、招标控制价、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及财政评审工作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次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规定时间内,持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中******获取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售价:***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地点:长春市凯利中心大厦一楼开标一室(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金汇大路 **** 号(中韩大厦)
联系人:赵锐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洪久
电 话:****-********
监督机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金汇大路 **** 号
方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