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实训室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二次)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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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编号:SCHC-ZYDF-****-***质疑答复函一、质疑供应商:四******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年*月**日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实训室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二次)质疑项目的编号:***************四、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评审小组未认真审核我方已提供的投标文件,误判我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致使我方不能正常参与后续评标,从而可能影响投标结果认定,故影响我方正常的投标评审流程,严重损害了我方利益。 ******于****年*月********针对本项目结果的质疑函,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再次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进行核实,贵公司所提资格证明材料仅有①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年度财务报告(招标文件未对财务报告作要求)、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信用中国信用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④法定******资格证明材料中确未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材料(承诺函)、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未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未提供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规[****]*号) 第十七条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成功提交,交易系统将向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贵公司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实训室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二次)(成都市政采(****)B****号)投标文件(电子标,数据存储于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出投诉,即******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特此答复。质疑答复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