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50号通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月**日,北京市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月**日,山东省青岛市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即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月**日以来具有北京市、*月**日以来具有青岛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 (一)从北京市、青岛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北京市、青岛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北京市、青岛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北京市、青岛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精准做好****年春运期间群众返城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市、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北京市、青岛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北京市、青岛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月**日以来有过北京市、*月**日以来有过青岛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 友好区:****—******* 乌翠区:****—******* 金林区:****—******* 铁力市:****—******* 汤旺县:****—******* 嘉荫县:****—******* 丰林县:****—******* 南岔县:****—******* 大箐山县:****—*******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