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中州路(汉魏路-洛偃交界)绿化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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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号
*、采购项目名称:中州路(汉魏路-洛偃交界)绿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本项目位于偃师区中州路(汉魏路—洛偃交界)路段。现将道路两侧绿化带缺口处重新绿化,栽植白皮松,大叶黄杨球,铺设草坪等。主要施工内容是范围内破除路面、垃圾清运、土方回填、苗木种植以及后期养护等。偃******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首阳大厦*楼)*******.**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中州路(汉魏路-洛偃交界)绿化改造工程/**日历天杨欣C**************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红占、曹玉鹏、董丽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的标准计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公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商都******
地 址:偃师区首阳大厦*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号楼**层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评标报告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