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增城恒峰制衣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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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恒峰制衣厂: 本委受理谭康来(*******XXXXXX*****)诉广州市增城恒峰制衣厂(工商注册号:*******XXXXXKAX**Q)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号)谭康来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元;*、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市人社局和区政务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