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司法局采购立法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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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福州市司法局乙方: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根据招标编号为[******]FJGC[CS]*******-*的福州市司法局采购立法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 服务类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C****** 其他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各派遣*名团队成员担任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司法局轮流值班,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和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协助完成年度立法及其他政府法制工作等(详见响应文件) 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人的执业律师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等(详见响应文件) *(年) 符合行业标准等(详见响应文件) ******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东部办公区*号楼*层;*.*交付条件: 服务完毕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派遣一名团队成员担任法律顾问进行轮流值班,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和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协助完成年度立法及其他政府法制工作。*、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无。*.*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 * ** 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视验收成果支付成交价款的**% 。*、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违约责任**.*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并评价验收,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需符合甲方制定的相关工作考核规定。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乙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未履行第六条乙方的义务中第*.*、*.*、*.*、*.*项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次****元人民币扣减乙方的服务费;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已签订合同不再支付剩余服务费,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 **.*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未履行第六条乙方的义务中第*.*、*.*、*.*、*.*、*.*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剩余服务费,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 **.* 项目团队若进行人员调整,需征得甲方的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换顾问团队律师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金额**%予以扣款;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第五条 服务团队 *.*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人的执业律师团队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分别为 陈立新律师、陈燕华律师、高冰清律师、严淋律师、黄荷欣律师、李宇强律师。其中陈立新律师(乙方负责人)为该律师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 在合同期内,乙方派遣一名团队成员即李宇强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到甲方单位处提供轮流值班服务。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可以在合同期内对值班人员进行一次调整。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到: *.* 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得出现推诿、怠于履行或不忠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的情形。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应当盖章,经办律师应当签名。 *.*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不得指派团队成员以外的律师参加。 *.* 每个团队成员每年应向甲方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报告,接受甲方的考核;团队负责人每半年向甲方报告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甲方结合工作需要,可通过履约情况谈话等督促团队负责人加强团队成员管理、提高履约质量和效率。 *.*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认为不应公开的信息,团队各成员应与甲方签订法律服务保密协议。 *.* 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单位、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不得以甲方法律服务供应商的名义对外招揽、开展相关业务。 *.* 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利益或形象的活动,不得在外散布不利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言论。 *.* 值班人员应当遵守甲方考勤管理等工作纪律要求。 *.** 甲方发出服务要求时,乙方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当立即响应;甲方需要时,相关团队成员应当在*个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服务地点或以甲方认可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为:******。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做到: *.*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服务事务有关的各种信息、文件、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 甲方应为乙方的派驻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保障值班人员的工作不受影响。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和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号码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若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若需对合同内容做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另行签署。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福州市司法局 乙方: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号金源大广场西区**层 单位负责人:唐新文 单位负责人:陈立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无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州广达支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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