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功能室内货物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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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功能室内货物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功能室内货物采购项目(第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号*栋**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 ******.***(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功能室内货物采购项目(第四次):名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功能室内货物一批,包含水的主题等;品牌:上海品源(等);规格型号:****cm等;数量:*.*;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龚永东、王刚(组长)、刘礼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计划号:SCZC************_********;*.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号文”)。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利阳******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号中国华商金融中心T*-****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评审文件: 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