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斗门区第四中学、珠海市斗门区西湖学校、珠海市斗门区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中心小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镇五山初级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标包3)]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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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的委托,大航海(广东)******于****年*月**日就珠海市斗门区第四中学、珠海市斗门区西湖学校、珠海市斗门区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中心小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镇五山初级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招标编号:CZ********)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第四中学、珠海市斗门区西湖学校、珠海市斗门区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中心小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镇五山初级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 二、招标编号:CZ********。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 标包*:乾务镇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 说明:投标人可分别就各标包投标或对全部标包投标,可兼投不可兼中。同一个标包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三年,采用*+*+*的形式,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满意率不低于**%,继续续约一年,否则,招标人中止本合同(最多可续约二次),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如在经营期限终止的该学期,招标人的教学周期在经营期终止前结束,则以正式放假时间为经营权终止时间。如经营权到期后,招标人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还没有结束,或者未确定新的经营者时,经招标人要求后,中标供应商应继续经营到学期结束或者新的经营者进场开始经营时为止。如果经过招投标中标供应商继续获得招标人食堂经营权,或者合同终止时招标人还没有确定新的食堂经营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当年本学期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师生的饮食)。 (*)预算金额:零租赁。 五、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分别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六、评审结论 标包*:乾务镇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 中标候选人:珠海****** ?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以上的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的,招标人及交易平台将根据规定向各标包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 大航海(广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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