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中泰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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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增资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中******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BJ*******
融资方所在地区 北京市海淀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个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是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有融资方**%股权,新增投资方合计持有融资方**%股权。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并接受增资条件,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且增资价格不低******备案的评估结果。
相关附件
融资方情况
名称 北京中******
基本情况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捷南路*号院*号楼*层***号
法定代表人 欧阳国欣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持股比例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其他披露事项 *、截止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融资方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元,原股东将依据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至本次增资完成日(即工商变更之日)期间,融资方的损益由新老股东按照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共同承担或享有。 *、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截至评估基准日,融资方原股东向融资方提供了******万元借款(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借款确认文件)。*、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融资方处领取)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文件或联系尽调事宜。*、本项目投资方须将基础服务费全额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服务费专用账户。 *、其他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投资,联合体成员应由*家组成(成员持股比例分别为:**%、**%),联合体各成员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各成员经营范围中均应包含“房地产开发”且成立年限不低于**年(含**年)(以营业执照记载信息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料为准)。 *、联合体各成员实缴注册资本金均不低于**亿元(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成员****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净资产均不低于**亿元人民币(以****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明文件)。 *、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控股股东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以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年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准)。 备注:“控股股东”是指持有意向投资方**%及以上股权的股东,若提供控股股东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明。
增资条件 *、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交纳拟投资总额**%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增资款;(*)本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同意融资方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本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尽职调查,融资方保留最终解释权;(*)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成为投资方后,同意为融资方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融资方发展;(*)同意在成为融资方股东后,若融资方有融资需求,经融资方有权机构决策后将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必要的借款、增信措施等,并承诺积极配合融资方的融资工作;(*)同意在成为融资方股东后,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承担融资方对原股东的债务******万元;(*)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次增资所支付的全部增资款项来源合法,不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给予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要求。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有权利和义务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拟投资金额的**%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扣除情形:除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融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意向投资方未按交易所的通知参加后续遴选的;(*)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北交所出具《增资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联合体视为*家意向投资方,启动遴选后不单独对某一家成员做出如下遴选要求,将以联合体整体符合遴选内容情况为测评依据)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 *、本项目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背景情况、资产负债状况、资金实力及对外融资能力、房地产投资及开发经验(具有政策性住房开发经验的优先)、在融资方所在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业绩;(*)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具******背景的优先;(*)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的认同程度;(*)意向投资方能够与融资方或其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备注:“控股股东”概念同“投资方资格条件”。
项目联系
专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
机构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娜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部门负责人:刘达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