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青城山镇青景村四组四季青城5栋5单元2层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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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出按钮 项目标题 青城山镇青景村四组四季青城*栋*单元*层*号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青城山镇青景村四组四季青城*栋*单元*层*号项目编码:GR****SC*******-*挂牌价格(万元):**.***价格说明:/首次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转让方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四川德阳******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四川德阳******主管集团部门******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泰山北路二段**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龙刚注册资本(万元)****.******经济类型国有控股******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经营规模中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时需缴纳相应的报名保证金**万元/套,缴纳截止日以公告到期日当日**:**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本次处置资产为位于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青景村四组四季青城*套住宅;有关住宅详情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本次拟处置资产采用动态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加价幅度为*.*万元及*.*万元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倍,延时报价期为***秒。*、本次转让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以套为单位进行转让和交接,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影响交易的情况。*、交易标的按现状分别转让。评估报告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价款。结清价款且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日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和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在本次产权交易权证变更登记过程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产权交易标的过户过程中,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按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其中,转让标的过户前的有关所有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过户后的有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本次处置的所有资产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处置的所有物资交接的依据。**、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房屋所在地的限购政策并在报名时签署承诺书。如因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限制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按西南联交所《保证金处置办法》进行处置,且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若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其他损失。**、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全额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资产处置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同等金额的相关票据。**、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样本)合同》。**、标的探勘时间:挂牌公告期内,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账户:收款单位:西南联******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披露附件名称操作资产处置明细表下载产权交易(样本)合同下载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谢宇婷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人:李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 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第九条 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四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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