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如皋市白蒲镇锦绣龙湾8#楼B012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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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名下位于江苏省如皋市白蒲镇锦绣龙湾部分不动产的拍卖公告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至*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如皋市白蒲镇锦绣龙湾*#楼B***车位(目前未办理产权证,适合小区业主购买使用,经本院现场调查,目前*#楼车位线不明显,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可凭小区地下车位平面图来确定位置,本院不负责现场交接);协议价为*万元,二拍起拍价为*.**万元,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元及整数倍。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均需符合当地购买不动产政策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向购买或有相关内容及其他事项请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五、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物按现状拍卖,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影响成交等,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详见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七、目前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本院对标的物现状裁定、现状拍卖。如果将来标的物能够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过户形成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买卖双方的税费)。如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欠税情况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上机构及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本院按现状处理。十、如符合优先购买权人的条件,请于标的物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申报。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十五日内进行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一案一人一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特别提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价格如低于原悔拍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且要交纳重新拍卖的差价,并视情进行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附件内容等,一切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咨询电话:****-********(顾法官)来拍法服:***-*******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本院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号中级法院执行局网址: http://***.******.***/****/**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