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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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华源热电厂至兖州区热源替代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济宁市圣贤路为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批复文件*关于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环审〔****〕*号****年*月**日济环审〔****〕*号济宁引黄西线工程环评批复(*).PDF*审查意见济环报告表[****]*号****年*月*日济环报告表[****]*号山东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