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涧湾居民安置点生活污水纳管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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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涧湾居民安置点生活污水纳管工程三、项目编号:TZZB【****】***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日期:****年*月**日五、中标(成交)信息: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周潭镇澄英村***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五、主要标得信息:本工程为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涧湾居民安置点生活污水纳管工程,主要包括内容详见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合同履行期限为**日历天。六、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详见附件七、评审专家名单:方勇文小锁周刚聂子荃洪忠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万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其它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座*楼,联系电话:***********。*、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大院村民委员会地址: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大院村联系人:鲍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座*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特此公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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