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来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续保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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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续保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续保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更正内容:*、问题一:追溯期 ,首次投保追溯期承诺:《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及索赔实施方案》中同意承担被保险医疗机构追溯期自****年以来未报案、未索赔的医疗纠纷争议赔偿款的,得**分;不同意的不得分。依据和理由:建议首次投保的投标人,不应设立追溯期,待承保第二年设立。答复:为确保我院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延续性设立该条款,该条款为打分项,投标人不设立追溯期则该项不得分,维持原文件不做修改。*、问题二:(四)承担被保险人外聘专家所造成的保险范围内的保险责任。依据和理由:对于外聘专家责任,承保时是否提供外聘专家名单。答复:由于外聘专家在承保期内存在流动的可能,无法提供确定的外聘专家名单。*、问题三:(二)患者在医疗投保期内就诊的(含门诊和住院),就诊后二年内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以事件或事故具体发生日为界定),承保单位应按照相关险种承担理赔责任。依据和理由:保险责任应是期内索赔期,但这项要求类似于事故发生制的扩展报告期,是事故发生制。如扩展报告期特别约定,需经被保险人购买,方可为被保险人享受。答复:医疗事件或事故可能存在潜伏期,承包人需满足原文件要求,该条款不做调整。*、问题四:招标文件第**页、投标******授权书。请问:总公司授权书的格式是投标人自拟吗?答复: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上述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来安县人民医院地 址:来安县来阳路**号联系方式:蔡秀琴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地址:来安县南大街***号(峰汇国际)**幢A座****室联系方式:薛伟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秀琴 薛伟 电 话:*********** ***********附件:更正公告扫描件.pdf 更正公告.doc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