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渝CFT120(培新牌XH5035XJH3 2.4L)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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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标的名称渝CFT***(培新牌XH****XJH* *.*L)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项目编号GR****CQ*******-* 转让底价**.***
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资产类别机动车转让方承诺标的简况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二、标的简况 车牌号码渝CFT***转让底价(万元)**.***
万元车辆类型小型专用客车品牌型号培新牌XH****XJH*车辆识别代码LJXBMCDB*C*******登记日期****-**-**排量(L)*.*实际车型培新牌XH****XJH*使用性质救护保险险种交强险保险期至****-**-**行驶里程(KM)******核定载人数*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否强制报废期止-是否转出/转籍限制否评估报告文号中企华评报字(****)第****号评估基准日****-**-**重要信息披露标的踏勘联系人刘林欣联系电话***********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船舶重工******行为批准******评估备案******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变更备案、转移登记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规格、型号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是否符合为救护车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税收政策等),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规格、型号等瑕疵的担保。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需向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开票信息。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承担详见备查资料。
*、本次转让标的证载权利人为*九四职工医院,实际权利人为中国船舶重工******。车辆过户前产生的交通违章由转让方在过户前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车辆过户后的交通违章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由受让方承担;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增值税、权属变更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外,其余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须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变更备案、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本次转让标的自车辆变更备案、转移登记手续后**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移交完成后,转让标的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与费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接受现场踏勘时间为信息发布之日起第**个工作日至第**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转让方不接受在规定时间以外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根据《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提供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经转让方确认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 万元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机构联系人景先生联系电话***********附件下载: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救护车)_**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