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S206宣泾一级公路路灯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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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号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宣城市敬亭大厦**楼项目名称S***宣泾一级公路路灯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ZQ-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楼投标报价:********.**元工期(交货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李东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业绩:*、宣城市兴隆路(莲塘路-宝城路)道路改造工程;*、宣州区养贤乡新河路和飞星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旌德县云蔡路、环江村路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其他:奖项:*、在宣城市香溢梅溪小区小学项目中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在****年**月被评为AAA企业信用等级。专利:*、一种便于安装的建筑给排水水泵;*、一种建筑钢筋施工弯折装置。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路**号投标报价:********.**元工期(交货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张腾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业绩:*、全椒县站前路道路及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滁来全快速通道全椒段工程PPP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年蒙城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通庄项目)**标段。其他:奖项:*、在合肥高新区复兴路(创新大道-石莲南路)、菖蒲路(长宁大道-三星东支路)、三星东支路(菖蒲路-铭传路)道排及附属工程中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在****年**月被评为AAA企业信用等级。专利:*、一种道路施工隔音屏障结构;*、一种可提升的市政用地埋式电力箱。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地址: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长古路与泰山路交口研发楼**-*层投标报价:********.**元工期(交货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孙斌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业绩:*、习友路(龙川路-天都路)道路工程;*、宣城市青弋江大道六标段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萧县杨楼镇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三标段。其他:奖项:*、在无为县城东工业园区福东北路(纬一路-福贸路)工程中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在****年*月被评为AAA企业信用等级。专利:*、一种路灯安装用周转装置;*、一种沥青路面芯样制作用的取样装置。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审情况一览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