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嵊泗县三礁江大桥维修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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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三礁江大桥维修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嵊泗县三礁江大桥维修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公示******受嵊泗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嵊泗县三礁江大桥维修工程(重新招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崔业祥),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中标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评审结果 ****** 上虞区****年农村公路(县道)危险桥梁维修改造工程 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年*月*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长度***米及以上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的施工。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通过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资格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业绩要求:****年*月*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长度***米及以上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的施工。)经询标,以上情况投标单位确认属实。发现******、舟山市******、广州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未含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系统水印。经询标,以上情况三家投标单位均确认属实。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舟山市******、广州市******业绩不予认可,资格评审不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向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投诉,并同时告知嵊泗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行政监督: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县招投标综合监管:嵊泗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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