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医共体)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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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文件链接*关于天台县医共体公共卫生防控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天行审〔****〕**号***.******.***天行审[****]**号(医共体).pdf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