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信置业大洲偃师有限公司9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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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代标******偿还欠款***.******万元。(*)本次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的同时,******名称,不得使用中信商号、商标。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委托方式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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