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公示2021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纳入
药品对接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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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的通知》(医保发〔****〕**号)、《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接及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号)工作要求,现将本次医保目录对接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公示内容 ****年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纳入药品对接结果三、操作方法请相关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https://***.******.***/),在“招标系统”的“药品信息采集-药品医保信息公示”项下进行查看。四、相关事项(一)公示期间,企业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二)公示期满后,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保支付政策,择期发文执行。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