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龙游县2023—2025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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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龙游县****—****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龙游县****—****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城镇污水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为服务商。根据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为服务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拟定服务商为:******。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意《龙游县****—****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龙游县城东华街道荣昌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龙游县鹏程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吴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