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路8号格林威治城小区E4栋1层1单元101、-1层1单元地下车库01及-1层1单元地下室01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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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路*号格林威治城小区E*栋*层*单元***、-*层*单元地下车库**及-*层*单元地下室**房产(详见调查表),钢筋混凝土结构,绿地多,环境优,物业管理较优,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和教育配套设施完善,对外交通方便。详见“新华远(估)字****第*****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产现为被执行人居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竟买人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件、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及其它相关费用);*.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或**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号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杨主任辅助机构咨询电话:***********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