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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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财农[****]**号关于下达****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各镇及相关单位:根据《关于提前下达****年市级农业项目资金的通知》(兰财农〔****〕***号)、《关于下达****年兰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的通知》(兰财农[****]**号)和《关于下达皋兰县****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皋农领发[****]*号)文件和相关要求,现将****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计划详见附表),请列入“*******-生产发展”科目。****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 中央直达资金”。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到户直达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得存在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情况;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支付资金及时填报发放明细表,同时明细表数据与支出数据保持一致;不得存在挤占、挪用直达资金用于非“三保”等重点支出,并无法回补资金情况,造成直达资金闲置浪费、低效无效等问题。直达资金受各方高度关注,请务必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县财政对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按规定分配下达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范围,请相关单位做好统筹使用,保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资金需求,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季末财政部将开展统计通报,同时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落实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将批复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报送备案。 附件:皋兰县****年市级衔接资金分配表 ****年*月**日****年市级衔接资金分配表单位下达资金(万元)农业农村局***水阜镇人民政府***黑石镇人民政府***西岔电灌工程水利管理局***石洞镇人民政府**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运服务中心**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