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沙土网挂(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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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土网挂(****)**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荆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沙土网挂[****]**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沙洋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荆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index.do)公开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挂 牌 号宗地编号土 地 位 置出让土地 面积(㎡)规划指标要求出 让 用 途出 让 年 限挂牌起 报 价 (万元)竞 买 保证金 (万元)竞买报名 截止时间容 积 率建筑 密度绿 地 率建筑控制高度(米)沙土网挂〔****〕**Stwg****荆河路与长林南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大于*且小于等于*.*≤**%≥**%≤**商住商业**年 住宅**年**********年*月**日**时注:stwg****挂牌起报价含土地评估费、交易服务费。 二、竞买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成交价款、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严格竞买人资格全流程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群查询竞买人的信用状况,对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根据国家相关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措施,取消其竞买资格和竞得人资格。 三、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报价:有意竞买者,必须登录荆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完善竞买人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请认真阅读《荆门市国土资源网上挂牌出让规则》、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规划设计条件》等挂牌出让文件。 (一)办理数字CA证书。请未办理CA证书的有意竞买者,在挂牌截止日**天前到我局领取《国土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温馨告知》,按程序办理。 (二)注册完善资料。有意竞买者需在****年*月**日前,登录荆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完善资料。 (三)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有意竞买者在****年*月**日**时前登陆荆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购,系统将随机产生一个交易帐号,竞买人需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该账户,获取竞买资格后参与报价。 (四)此次出让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竞买申请及报价。竞买人的竞买报价一经系统确认,不能修改或撤回。不接受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方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成交确定:实行全程网上交易,以增价方式竞价,设有底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踏勘:请有意竞买者上网查看或下载挂牌出让相关资料、自行踏勘。 六、其他事项: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第十二条的规定持相关资料到沙洋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说明:Stwg****号土地评估备案号为*******IB****。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其他挂牌出让文件。 如果在使用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 Stwg**** 竞买人必须认可下列条件,并对该宗地出让后可能涉及的有关问题及宗地瑕疵充分调查了解。若有疑问应要求说明清楚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凡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表明对出让文书及标的无疑义。一、本次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沙洋县荆河路与长林南二路交叉口西南角,以地产现状出让,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原属沙洋县城乡规划局)。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年,住宅**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其他条件详见《荆河路与长林南二路交叉口西南角***.******.***控规图》,根据规委会要求,统筹区域规划,地块***.******.***与荆河路西侧已出让地块统筹规划。挂牌起报价***万元(包含土地评估费、交易服务费)。办证税费由竞得方另行支付,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次。 二、竞买人应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开发、建设,无偿退让红线。 三、挂牌起报价不含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竞得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水、电开口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办理,费用自理。 四、本宗地以现状出让,宗地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五、穿越该宗地的管道、电力(通信)线,由竞得人与管(线)产权人协商解决,费用自理或自行无偿退让建筑间距。 六、竞买人认为该宗地存在瑕疵的,应在公告期间或竞买保证金交纳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瑕疵报告,经出让人消除或解释,竞买人仍不满意的,应自行退出竞买;竞买保证金一经交纳,即视为接受该宗地现状、《出让条件》和本次公开出让其他相关规则,成交后再提出任何疑义的,出让人不予受理。在交易过程中如有违约或威胁恐吓、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取消竞买(竞得)资格,并追究违约违规及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成交价款由竞得人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的,按欠缴额的*‰按日收取违约金(滞纳金),直至收回土地,追究违约责任。 八、竞得人应按照沙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须知》等相关规定,在竞得后**日内(注册新公司的,竞得后**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由沙洋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将该幅地块移交给竞得人。 十、国土部门在收到竞得人全部款项和相关资料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同意上述条款并知晓出让相关文件,无疑义。(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二〇二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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