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关于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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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实施方案》、《南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安全保障措施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延平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积极举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行为,确保我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取得成效。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南平市延平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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