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两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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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两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JC****-BS-G-***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两年)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陆万元整(¥:********.**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陆万元整(¥:********.**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其中含一个月试用期。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两年)(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分包。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申领CA证书(*)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技术咨询。(*)注册咨询:****-********(*)CA办理咨询电话:****-********(*)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咨询电话:***********。?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 公开开标大厅(四)?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号)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鸿、王辉电话:****-************-********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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