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关于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深度节能环保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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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号机组深度节能环保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号机组深度节能环保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受理时间:****年**月**日 受理时间:项目概况: *******号机组深度节能环保一体化技改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大兴村。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改造内容:小断面贫煤锅炉***%燃烧神华烟煤技术改造,涉及制粉、燃烧、风烟、汽水、吹灰等系统改造,同步进行与改造范围相配套的热工电气系统等的改造和完善。项目主要将拆除原有的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给粉机、煤粉仓、木块分离器和木屑分离器等,改造中间储仓式制粉系统为正压冷一次风直吹式制粉系统,筒式低速磨煤机更换为HP中速磨煤机,增设湿式除尘器,汽轮机低压缸转子和内缸改造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排水箱储存的湿式除尘器吸收后的喷淋液及废水,废水进入脱硫吸收塔,最终排入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后的废水用作煤场喷淋等,不外排。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音等综合降噪措施,确达厂界噪声达到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区限值要求。
*、锅炉除灰系统依托原有工程。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更换后应由供应商回收,其临时贮存、运输和处置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执行。脱硫石膏集中堆存于固废库中,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环保窗口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