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补充通知(第3次)[第(3)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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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补充通知(第*次)[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本招标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本补充通知同时发布,并上传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未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不设暂列金额;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资格评审标准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宁德市******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