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山下湖镇集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珍宝路(和平路—诸店线段)提升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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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诸监招—**)
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为山下湖镇集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珍宝路(和平路-诸店线段)提升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endif]招标人:诸******
*.项目受委托管理方:诸暨市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山下湖镇集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珍宝路(和平路-诸店线段)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诸暨市山下湖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市次干路,包括改造道路全长***.***米,红线宽**米,道路拼宽*-**米,并对道路雨污水管道、两侧人行道、绿化景观进行提升改造等工程。
*.投资额:总造价约****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沥青路面修复、人行道修复、侧平石、雨污水管、检查井、箱涵、交通、绿化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企业,且已按规定办理CA。
**.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的,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详见附件《CA申请及绑定流程》)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附件《移动CA具体申请及操作方式详见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其他要求:*、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资料员一名,在工程实施中核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签署复核意见与申请表保持一致。*、拟派总监应无诸暨市外在建项目,如有诸暨市内在建项目,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变更及总监在建工程相关内容扫描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派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被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更换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镇乡(街道)、部门(国企)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预中标项目(包含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费率下浮法(随机抽签中标)
**.招标文件: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须已办理CA,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投标人不需要派人参加)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暨东路**号*楼)
**、联系人:赵振宇***********(招标人)
楼巨峰***********(受委托管理方)
毛泽汀***********(招标代理机构)
诸******
诸暨市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
****年*月**日
附件下载:*.**监理发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