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文县人民政府关于武九高速公路文县段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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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人民政府关于武九高速公路文县段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为确保武都至九寨沟高速公路文县段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经文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征地范围根据武九高速公路路线设计,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文县城关镇白衣坝村、城关村、大渡坝村、凡昌村、高崖村、鹄衣坝村、贾昌村、刘二坝村、西园村、元茨头村、申家坡村;临江镇草坡村、东风村、蒋家湾村、临江村、四新村、月亮坝村、寨子村;尖山乡草垭村、河口村、尖山村、老爷庙村;石鸡坝镇边地坪村、插柳山村、哈南村、岷堡沟村、沙渠村、石鸡坝村、新关村、朱元坝村;舍书乡茹家村、山里坪村;石坊镇邓草坝村、东峪口村、高峰村、后坝村、旧关村、上柳元村、石坊二村、石坊一村、下柳元村的部分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约***.****公顷(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以现场实测的勘测定界图为准)。二、拟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为确保武都至九寨沟高速公路文县段顺利实施的实际需求。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都至九寨沟高速公路先行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陇政办发〔****〕***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都至九寨沟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陇政办发〔****〕**号)为依据进行补偿。四、补偿安置方式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支付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安置;*.异地安置。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风险评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文县自然资源局、维稳机构等有关部门,进入征地现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登记表应当由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关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认。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征地单位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六、公告时间和其他事项公告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的迁入、分户以及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在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房屋翻(扩)建、装潢等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积极支持土地征收工作,对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土地征收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理,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文县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