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二期中期票据承销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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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正文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F************-*采购人(全称): ******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年二期中期票据承销   (*)采购计划编号: KFCG-F************   *.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折扣率(%) * **********年二期中期票据承销 证券服务**********年二期中期票据承销,详见采购需求。项**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分行中标项目编号:KFCG-F************,项目名称:**********年二期中期票据承销,中标费率为*.**%/年,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亿元的中期票据债券,承销费用上限值为***万元,(承销费=实际发行金额*实际中期票据承续年限*年承销费率)。*.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湖南长沙*.*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本期中票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本期中票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组织承销团并牵头制定承销团的各项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中票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对采购人中票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中票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中票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将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中期票据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对采购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建议。*.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按实结算,按实际承销金额计算承销费(承销费=实际发行金额*实际中期票据承续年限*年承销费率),承销费在缴款日可从募集资金中扣除一次性计取,最终不超过***万元。 *.* 收款账户: ******北京东四支行(******:*******************)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质量要求*、余额包销,并确保中期票据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与采购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承诺若期限含回售选择权,承诺接受按回售权分期支付承销费;*、承诺最后入选如后续不能履行承诺,将进入发行人债券合作黑名单。*.*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余额包销,并确保中期票据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与采购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承诺若期限含回售选择权,承诺接受按回售权分期支付承销费;*、承诺最后入选如后续不能履行承诺,将进入发行人债券合作黑名单。*.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义务第五条发行人权利义务*.**享有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取得本期债券募集款项的权利。主承销商未依约履行及时划款义务,发行人有权追偿主承销商依约应付未付的募集款项,并有权同时要求主承销商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有权要求主承销商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并经债券发行主管部门认可的利率发行本期债券。*.**有权要求主承销商制作、修改本期债券的发行申报文件。*.**发行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债券发行主管部门等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发行人的义务并承担有关责任。*.**发行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在主承销商协助下向债券发行主管部门报送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发行人依据规定,在主承销商协助下及时办理债券发行主管部门、登记与托管机构要求且认可的债券登记与托管等手续。*.**发行人收悉债券发行主管部门关于本期债券发行批准文件,须当日书面通知主承销商并提供经其盖章签署确认的前述文件复印件。*.**发行人无条件承担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发行************关于企业债券兑付的规定,提前准备本息兑付资金并按时足额办理本息兑付。*.**本期债券上市前和上市后,按照债券发行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六条主承销商的权利义务*.**主承销商应按照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并经债券发行主管部门认可的利率发行本期债券,并对发行人承担本期债券余额包销责任,无论本期债券是否全部售出或是否出现任何承销商发生违约行为,主承销商均有义务依本协议约定向发行人按时足额划付本期债券募集款项。*.**主承销商应向发行人提供经发行人认可的本期债券发行方案,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协助发行人进行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努力使本期债券发行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依本协议约定的发行总额和发行期限销售本期债券,非经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得超额、减额、提前、迟延发行。*.********债券登记、托管与兑付的业******有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与兑付项下的应由主承销商办理的有关事宜。*.**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切实有效地完成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上市推荐工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同确定承销团的组成,主承销商是承销团的组织者,发行人通知主承销商的所有事宜,视同已通知承销团的其他成员;主承销商向发行人签发的任何文件视同已完全代表承销团的其他成员。*.**主承销商应在本期债券续存期间对还本付息、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变化、债券持有人会议等事项提供持续服务。*、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为准。*.违约责任*.*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违约第九条违约责任*.**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本协议约定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违约责任。*.**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致对方权利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为避免、挽回和弥补该等损失而支出的律师费和其它合理费用)受损害时,应如数赔偿。*.**任何一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因过错而造成对方或双方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提供完全有效的补偿。*.**主承销商未如约划付募集款项,应就逾期未划金额按每日万分之贰,向发行人支付逾期划付违约金。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为准。*.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开福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无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金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楼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号凯恒中心(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厦)B座**层 法定代理人: 范晓军 法定代理人: 王常青 委托代理人: 鲁四美 委托代理人: 曹今盛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gp/gpcategory/show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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