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职工通勤车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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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DRWH[GK]******** 二、项目名称:职工通勤车服务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职工通勤车服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湖街**号*,***,***.**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职工通勤车服务):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其他服务通勤车服务固定线路通勤服务时间、线路、站点等随龙南医院经营需求随时调整、乙方需配合执行、费用不变。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及要求:*.时间要求、*.固定通勤线路(共**条)、*.节假日通勤线路、*.临时用车、*.通勤车辆要求、*.人员要求。*年。合同分三次签订,上一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年终考核不合格,将不再续签。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相关要求:*.管理员服务标准、*.驾驶员管理标准、*.通勤车管理标准、*.临时用车任务时,提供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同上。*,***,***.**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桂东、王刚(采购人代表)、郭凯、王旭东、高利明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收取,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中标单位双方解决,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职工通勤车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龙南医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外包服务园A*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 电话:****-********-***黑******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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