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七星区桂磨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08号医药园一期1栋楼宇厂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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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pm=***.******.***.***.eZGYJT,户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桂林市七星区桂磨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号医药园一期*栋楼宇厂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桂林市七星区桂磨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桂市国用(****)第******号】及该土地上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号医药园一期*栋楼宇厂房【不动产权证号:桂(****)桂林市不动产权第*******号】(共有宗地面积为****.*㎡,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标的物详情:宗地面积为****.*㎡,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远大于共有宗地面积,分别估算的价值低于房地产合一的价值,所以该拍卖起拍单价为房地产单价。该标的物存在多项租赁,具体租赁情况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查看。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附件*)。该标的存在多项租赁,具体租赁情况请亲自来院查看。税费图片仅供参考,具体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五、拍卖标的的特别使用用途详见《科学技术部文件国科发火字【****】***号》、《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件新管办发【****】*号、新管发【****】*号》、桂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标准厂房入驻规定。(详见附件*、附件*、附件*)。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周一至周五接受咨询,看样需要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咨询请联系电话:***********李先生。*特别提示:该公******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八、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之后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合法申报。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合法申请退税,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 ** 条第 * 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户名:(****)桂****执***号,子账户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十一、尾款支付:如拍卖成交余款需要以拍卖按揭贷款方式来支付的,应自行到相关银行咨询贷款资质及贷款发放时间等事宜,并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向法院递交余款延期交纳申请书,本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处理。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相关金融机构。(中信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 谢经理)。十二、付完尾款后两个月内交付该标的。(不包含有合法租赁合同,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法院咨询)竞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十三、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看房费用或变相收取看房费用。十四、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院监督电话:****-*******杨纪检监督电话:****-*******辅助公司:******看样联系电话:***********李先生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