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43辆机动车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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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辆机动车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GR****ZJ*******-* 挂牌价格 **.***** 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交易机构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电话:****-********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辆机动车整体转让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信息披露终结。*.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资产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资产清单》中第*-**项、**-**标的物,共计**辆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其中**辆机动车为已过*个年检周期),第**-**项标的物,共计*辆机动车尚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培训场地内。*.本次标的转让成功后如有溢价,则其中所涉标的车辆按挂牌价格同比例溢价。*.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陈老师,***********。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佳迅交院******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区金家渡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G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万元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为*%,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交割或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天内办理完交割或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非报废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车辆交割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或过户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交割或过户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截至挂牌日,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清单》中的第*-**项、**-**项标的物,共计**辆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对于该部分标的物的交割及交割事项:(*)关于转让标的中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部分,转让方提供车辆权属证明(行驶证及登记证)等。(*)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转让标的物中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部分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中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部分的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自转让标的中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部分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变动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截至挂牌日,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清单》中的第**-**项标的物,共计*辆机动车尚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对于该部分标的物:(*)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强险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视为无。(*)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标的信息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授权委托书 **辆机动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特别事项约定 **辆机动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 **辆机动车.docx 、 *、资产交易合同 **辆机动车.doc 、 *、资产清单 **辆机动车.xls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号望江国际*号楼**层 网址 ***.******.***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坚华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