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安徽水利]濉溪县叶刘湖片区棚户区项目园林景观道排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编号:20220315AHSL0111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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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单位:安徽****** 二、招标内容:濉溪县叶刘湖片区棚户区项目景观道排工程劳务分包 三、招标文件编号:********AHSL****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 六、公示期限:****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 七、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招标师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邮箱jiancha*******@q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采购活动: *.捏造或歪曲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或自主招标单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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