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关于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泽随建筑群之徐开进民居修缮工程的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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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编号:LYTS****-*** *、发包条件: 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泽随建筑群之徐开进民居修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塔石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屋面维修,木结构维修、门窗维修、砖砌体及马头墙修缮、抹灰、传统墨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⑷工程预算: ******* 元 (其中暂列金*****元),下浮区间值:*%-**%(含*%、**%) ⑸计划工期:***日历天。 *、承包人资格要求: *.*法人企业,具有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凡有意参加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网址:http://***.******.***.cn/jsgc/login),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 《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网址:http://***.******.***.cn/front/content/**********/ecc****d*****d*ebb***b*******d*b)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意向人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承包意向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通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参与的项目段并下载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意向人下载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龙游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意向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cn/)下载查阅。 *、承包保证金 *.*本工程承包保证金*****元,承包保证金支付必须登陆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承包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承包企业,评审委员会可认为该企业未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承包保证金,并否决其承包。 *.*承包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联保资金支付/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承包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承包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承包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因承包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承包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承包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承包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至**:**,若周一为承包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承包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承包行为,其承包作无效标处理。出现提醒未尽情况,******技术服务人员:白先生*********** *、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年*月**日**:**时。 *、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办法》。 *、承包意向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审依据。发包会议当日,所有承包意向人不必抵达发包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意向人如来发包会议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联系方式: 发包人: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 联系人:徐书记 电 话:*********** 代理机构:浙江****** 地址:龙游县远洋现代城商铺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