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藤县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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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你公司向本局提出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号)等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厂长、总经理助理、主任、技术员、主管、总检、组长、班长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适当限制最高日工作时间,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完成。三、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按规定再次申报。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