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金寨县旅游发展、文物保护和体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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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HE-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旅游发展、文物保护和体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号*幢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金寨县旅游发展、文物保护和体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服务范围:完成《金寨县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金寨县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金寨县体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服务要求:完成《金寨县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金寨县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金寨县体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人员进场;****年*月**日前完成《金寨县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金寨县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金寨县体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标准: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要求编制专项规划。五、评审专家名单:云静(组长)、朱明凤、吕品、张德、翟田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室,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购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