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文物总店技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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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JHWN****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文物总店技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鼎金大厦**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玖分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安徽省文物总店技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郭建武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贵三、李艳、楚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号徽商总部广场B座**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
地址:合肥市桐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号徽商总部广场B座**楼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刘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