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潢川县中轴大道南段新建工程(外董桥堰渠-京九大道)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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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受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潢川县中轴大道南段新建工程(外董桥堰渠-京九大道)进行公开招标,在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项目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潢川县中轴大道南段新建工程(外董桥堰渠-京九大道)
项目编号:潢建招【****】 *** 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罗山县)》
公告日期:****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标地点: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同岑(业主评委)、姜新、高文林、杨晓东、顾正扬
四、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随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王雪蕊 编 号:豫************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冯瑞雪 编 号:豫************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刘圣民 编 号:豫************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 标 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栋**楼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监督机构: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