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市智轨ART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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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株洲市智轨ART建设工程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的株洲市智轨ART建设工程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株洲市智轨ART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 ***,***,***.**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 A********-无轨电车 无轨电车 批 *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中车株******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智能轨道交通系统(ART)是中车株******所原创技术,该系统拥有一整套智能轨道跟随,智能导向,主动防护等核心技术,属中车株******专有技术,专利项目,目前国内尚无同类的系统技术。 。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论证地点 株****** 论证意见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株洲市智能轨道交通系统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根据株洲市智轨ART建设工程方案相关方总体情况,经论证专家小组对本次招标方案的探讨并论证,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智能轨道交通系统(ART)是中车株******所原创技术,该系统拥有一整套智能轨道跟随,智能导向,主动防护等核心技术,属中车株******专有技术,专利项目,目前国内尚无同类的系统技术。 *、智能轨道交通系统(ART)包括智轨电车,信号系统,通信系统,一体化位装式智能充电站,以及配套的站台设备,以及中心设备等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具有整体性和配套性,考虑到国内目前没有其他成套子系统与项目系统完全匹配,为了减少各系统之间的运行风险,提高安全系数,节约成本,同时也便于管理与维护升级,建议本项目所有系统由中车株******统一实施。 *、建议在招标过程中结合现有以及将来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及经营模式,进一步落实对质保、技术支持、维护、升级、配件等内容,确保各自权益。 *、根据对本项目的论证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一)条款要求,论证专家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含车辆与机电设备等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车株******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邓更生 株洲市债务服务中心 高级会计师 马伟华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革平 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龙永红 湖南工业大学 教授 陈春晓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六、公示期限:自****-**-**至 ****-**-**止 ,共计*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号 联系人:周艳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名称: 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地址:株洲市黄河南路***号*栋 联系电话:****-********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