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鼎市梅湾新村公共租赁房5#楼配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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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梅湾新村公共租赁房*#楼配电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福鼎市梅湾新村公共租赁房*#楼配电项目答疑及修改通知***号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福鼎市梅湾新村公共租赁房*#楼配电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答疑及修改内容如下: 答疑内容: *、问:本项目中的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提供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依据,原件备查。能否予以取消。 该条款设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项目主要设备参数根据施工图设定且要求的证明资料不具有唯一性,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修改内容: *、补充上传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具体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四节中第三点中“以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检验报告等,投标人须以扫描件上传在“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中且应足够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以下设备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检验报告等,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招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招标文件中与此有关内容均做统一更改。敬请注意! 招标人:福建省福鼎市****** 招标代理:****** ****年*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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