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水利]安徽建工集团江安EPC项目小坝中学总平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编号:AHSL-XN-ZB-2022-006)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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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小坝中学工程建设项目总平工程专业分包 中标公示
一、招标单位:******西南分公司
二、招标内容:江安EPC项目小坝中学总平工程专业分包(含地面道路工程、景墙、花池、花架、看台、铅球场、围墙、乔木灌木栽植等),数量为 设计图纸内地面道路工程、景墙、花池、花架、看台、铅球场、围墙、乔木灌木栽植(含场内所有防护,试验资料等)、安全文明施工(围挡及以内)等所有为实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除钢筋混凝土外所有材料均为投标人提供并包含在报价内),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招标文件编号:AHSL-XN-ZB-****-***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四川江安******
五、公示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 日
六、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邮箱jiancha*******@q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采购活动:
*.捏造或歪曲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招标办****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