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岳塘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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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岳塘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XTGHZB[****]****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岳塘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号 (*)项目内容: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岳塘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岳塘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金额 [if !supportLists](*)[endif]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叁佰捌拾玖万捌仟陆佰伍拾陆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 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岳塘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 否 详见招标文件 / * 年 *******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服务期限:*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付款 职工餐费由采购人按每月餐补标准于月初一次性汇入投标人往来账户,投标人即日将餐费充入每位干部职工卡。职工卡余额可在食堂便民小卖部购买生活品。接待餐采用一月一结算,双方按每月接待餐费凭用餐清单结算,每月**号前结算上月餐费;由投标人开具正规发票与采购人结算。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蔡升涛 法定代表人:付锡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马建军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area_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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