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民委员会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河滨北路1993号房屋经营权出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概况 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河滨北路****号房屋经营权出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河滨北路****号房屋经营权出租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河滨北路****号房屋经营权出租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泉******(招标代理机构)受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的委托对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河滨北路****号房屋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河滨北路****号房屋经营权出租 二、项目内容:*.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河滨北路****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承租使用功能可作为仓库、办公、酒吧KTV、足浴、娱乐场所、加工点等经营场所,不可作为扰民、易燃易爆经营场所。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勘察并详细了解房屋现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对房屋现状进行改造装修或要求提供任何配套设施。*.本次出租年限为十年(不包含装修期一个月免租金),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租金缴交办法:每一年缴交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即每个租赁年度开始的前十日内一次性缴交清楚,每延误一日则按应缴租金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延误超过十五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租金若需开具税票,则涉及的税收由承租方负责;租金标准:按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交给招标人,承租期内无违反合同条款,承租期满后十日内招标人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三、本项目最低控制价为人民币每年**万元,租金每三年递增*%,凡报价低于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五、报名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楼B幢**层****室)报名。报名费***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六、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 : ** 时(北京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于****年**月**日上午 ** :** 时起接收投标文件,实质性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八、投标人应提供资料如下:*.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不必提供);*.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函(统一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须小信封单独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逐页签字并按手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开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中标候选人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保证金。十、定标方式:最高价中标法。竞价方式:所有合格投标人应当提供密封的报价函(未密封的报价函不予接收,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将现场公布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排序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十一、其它说明:*.中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统建房的承重墙以及任何建筑结构。如发现有损坏,则招标人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中标人应负责无条件修复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且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租赁期间需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房屋及相关财产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且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若遇国家政策性的调整,招标人需要收回房屋,导致必须中途终止出租合同,招标人应退给中标人当期租金,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内如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中标人所投入的房屋装修不得破坏、不得拆除,除可移动的设备及家具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外,其余不可移动的装修及设备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否则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得转租他人,若发现转租,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泉******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为:***万元以下的按*.*%;***—***万元的按*.*%;分段累进计算,最后合计。未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结果后*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十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安溪县参内镇政府微信公众号,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三、招标单位: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民委员会单位地址: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十四、代理机构:泉******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楼B幢**层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出租年限为十年(不包含装修期一个月免租金),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B**** 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楼B幢**层****室)报名。报名费***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参内镇员潭村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号俊伟写字楼*号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