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酉阳县涂市镇地灵村庭院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第一期)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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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涂市镇地灵村庭院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第一期)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将“酉阳县涂市镇地灵村庭院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第一期)”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贵单位你好,我对招标文件有以下几点异议 *.比选文件投诉未按《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将本部门内部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名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载明在招标文件或是资格预审文件中。*.比选文件***.******.***条款,妨碍投标人合法权利,且质疑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相关内容。*.比选文件载明的公告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相关内容。
答:本项目的异议受理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涂市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讯地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涂市镇;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街道新闻中心六楼。本比选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严格按《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通知》(酉阳发改委函〔****〕**号)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款编制,故本条不作调整。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结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通知》(酉阳发改委函〔****〕**号)规定的公告时间为*个工作日,公告时间符合限额以下发包要求。
比 选 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涂市镇人民政府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