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梁军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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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梁军的申请,由于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名下的纳房权证雍熙办事处字第*********-*号证书丢失。现本人到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声明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纳房权证雍熙办事处字第*********-*证书作废。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若有异议,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给予补办不动产权证书。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珙桐欣苑政务大厅二楼)联系电话:****-*******特此声明附:附件梁军申请书扫描件.pdf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