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东海组团丰海路-海星街节点等五个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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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东海组团丰海路-海星街节点等五个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泉州市东海组团丰海路-海星街节点等五个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补充通知(一)各投标人:经研究,对已发布的泉州市东海组团丰海路-海星街节点等五个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号)补充通知如下:一、招标公告新增“*.**.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第*节合同附件**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条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建设工程廉洁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应付款项中相应扣除。”修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条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应付款项中相应扣除。”注: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n和https://***.******.***.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cn)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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