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南安市石井镇小光山矿区北东矿段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拍卖(竞买)出让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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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矿出让公示〔****〕*号依据国土资源部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相关精神,现对南安市石井镇小光山矿区北东矿段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一、出让项目基本情况(一)矿业权名称:南安市石井镇小光山矿区北东矿段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二)发证机关: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三)地理位置:南安市石井镇院前村小光山。(四)矿区基本情况:本采矿权系对原有采矿权政策性关闭整改后重新设置的采矿权。开采范围由**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如下:开采标高:S*(*.****k㎡)***~**m;S*(*.****k㎡)***~**m。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合****.**亩)。根据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石料开采储量****.**万m,设计生产规模为***万m/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出让年限为*年。二、出让方式、成交时间、成交地点、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出让方式:拍卖(竞买)出让成交时间:****年*月**日成交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室成交价格(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缴纳时间及方式:竞得人按照实际成交额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开具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缴款通知书,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到出让人指定帐户,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缴交各项规费。三、竞得人基本情况竞得人名称:福建******法定代表人:陈育科住 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杏仙工业区**号四、公示时间: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五、申请登记时限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备齐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出让的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按开采方案的要求,及时投入试生产、**个月内达产(要求的产能),不投入试生产或逾期不能达产的,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竞得人缴纳的矿产资源出让收益等全部款项不予退还。六、异议申请方式及途径公示期内对出让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泉******(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