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家具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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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家具配套设施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家具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内容为: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感染楼、高压氧、康复楼*#、康复楼*#家具等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工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出供货通知**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代理的成品制造商)须具有钢制家具生产线,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无不良行为记录; *、本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过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时,过时作废。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 ****-******* 代理机构:****** 联系人:葛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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